2009年底,王女士在一家红木家具厂定做了一套红木家具,交了2500元定金,并口头跟厂家详细讲述了对家具样式、图案的要求。提货时,王女士却发现厂家制作的家具图案和当时自己要求的相差太远,所以,王女士拒绝提货,并把厂家告上了法庭,要求厂家给自己返还双倍定金5000元。
但厂家却认为,他们完全是按照王女士的要求制作的家具,是王女士无故要求退货,给厂家带来了不小的经济损失。王女士定做的家具价值近2万元,由于王女士毁约,他们必须低价处理这套家具。
最终,王女士的要求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。法官认为,当时王女士和家具厂约定的家具样式、图案都属于口头约定,无从查证。合同没有履行,双方都有损失。法院最终判决家具厂返还王女士一半的定金。
许多消费者在选购红木家具时,为了配合自家的风格和自己的喜好,往往选择定做的方式。由于红木家具价格一般较为昂贵,专家提醒广大消费者,在定做红木家具时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,以降低供求双方的风险,保障大家的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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